本标准自2021年6月7日发布,2021年9月1日实施,历次版本号为GA 420-2008。
】本标准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1)提出并归口,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安龙科技集团限公司、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星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公安头盔厂、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无畏警用装备有限公司、石狮市荣威警备器材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自2021年6月7日发布,2021年9月1日实施,历次版本号为GA 420-2008。本标准规定了警用防暴服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方面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警用防暴服的研发、生产、检验和验收。
本期标准解读特邀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体防护及警用装备检测部检测工程师滕飞,从标准的修订背景、标准主要变化、送检需要注意的几点等角度为大家重点讲解。
1、据悉,GA 420-2021《警用防暴服》是修订标准,替代标准为GA 420-2008《警用防暴服》。请介绍一下该标准的修订背景。
答:2008版警用防暴服产品质量标准已经发布实施十余年,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持续不断的发展,技术指标逐步的提升,试验方法也需要修改完善。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满足使用部门要求,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检测中心于2020年向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申请标准修订立项,并获批准。
答:标准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明确了防暴服的组成部分。二是对于防暴服的穿着灵活性和材料有无异味,首次引入了多人主观评判。三是对防暴服的分类,根据面积和重量的不同分为常规型和轻便型。四是防暴服的重量要求减轻了约6%。五是修改了防护面积的要求,同时明确了防护面积的试验方法。六是增加了防暴服的颜色要求。七是增加了搭扣带耐用扣合强度的要求。八是修改了防刺性能,依据GA 68-2019的试验办法来进行测试,同时明确了试验位置。
第二,防护面积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更加明确,符合实战需求,且测试方法引入了更先进的3D扫描技术,结果更加准确;
第三,优化了部分试验项目,提升质量把关的针对性,同时增加了交收检验的相关规定,使基层采购过程中的质量验收有了依据。
4、新版标准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请您结合实际为我们讲述解答一下警用防暴服产品在送检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警用防暴服产品在送检过程中,一是要注意送检数量。其中,型式试验送检样品数量是4件整套防暴服以及材料和连接件样件(其中连接带样件规格至少1.5m长,搭扣带样件至少3m长,主插口样件至少2个);交收检验根据批组数量不同,1件至1000件送检数量是2件,1001件至5000件送检数量是4件,5001件至10000件送检数量是6件。
二是送检企业在编写产品代号时应注意C表示常规型,Q表示轻便型。施加的产品标识应该是永久性的标签,而不能是临时性的。
三是材料和连接件的试验无法在成衣上取样,因此除了送整套防暴服外还需要送材料和连接件的样件。防护部件贴身面应制成可拆卸的方便清洗,在明显位置要注明贴身面或防护面。
八问+一图,读懂《关于强化电瓶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全部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的作品,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犯权利的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别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